导语: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博)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30周岁以下指199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薪酬福利待遇 、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岗位表》、《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styougaozhuan@126.com,邮件主题名为:报名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
3.资格初审:广东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筹)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网络报名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或《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
(二)直接面试
1.面试方式。线下直接面试。教师岗位的面试方式为试讲(或说课)。
2.面试时间和地点。博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灵活组织面试,报名截止前,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增加招聘名额;硕士招聘可根据报名情况分批统一组织面试,招聘岗位名额已录满的,经人才办批准,可增加招聘名额。上半年第一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底;第二批面试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30日。根据防疫情况和单位实际,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或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4.最低合格线的设定。面试单科成绩不低于该科总分60%。
(三)成绩公布
直接面试成绩在本面试时段结束时,向考生公布。面试结束次日依应聘人员直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岗位招聘人数从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合格人选、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教育局频道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