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卫生学校招聘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上岗证

更新时间:2021-04-16 15:27 作者:吴老师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招生办 浏览: 字号:

导语: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


 根据《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结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139号令)、《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下指198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二、薪酬福利待遇、培养管理措施

  按照《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执行。

  三、应聘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博(硕)士研究生公告》中《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电子邮箱:stwxbgs@163.com,邮件主题:报名岗位+毕业院校+专业+姓名。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底。

  3.资格初审:汕头市卫生学校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通过短信或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扫描件:

  (1)本人填写《汕头市企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1)(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尚未毕业的2021年、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等材料及相关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