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17-06-07 16:22 作者:吴老师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招生办 浏览: 字号:

导语:广东药科大学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现代药学教育,最早设置药学本科专业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学校成为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广东省培养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和新药研发、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拥有广


    广东药科大学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现代药学教育,最早设置药学本科专业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学校成为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广东省培养高级医药卫生专门人才和新药研发、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2007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学校拥有广州大学城校区、赤岗校区、宝岗校区和中山校区等4个校区,校本部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广州大学城。学校坚持“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学科涵盖医、理、工、管、经、文、法等7个学科门类,构建了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药特色学科专业体系。建有18个二级院(部),拥有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1家,研究生教育现有药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中西医结合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护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共有27个硕士学位授权点。热忱欢迎全国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报考“临床医学硕士(1051**)”专业,要求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6.报考“护理硕士(105400)”专业要求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已获得《护士资格证书》或成绩单。

  7.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入学考试

  (一)初试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由我校组织,一般采取差额复试。

  2.复试包括:①专业课笔试;②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英语水平(含专业英语)等。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考相关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方式为笔试。

  4.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学校在复试的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面谈形式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采取“函调”方式,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6.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四、录取

  按照上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两类: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1、非定向就业:人事档案等关系须转入广东药科大学,毕业后自主择业,缴纳学费,享有助学金和医疗保险等待遇。

  2、定向就业:在学期间仍属原单位员工,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不转入广东药科大学,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与广东药科大学签订三方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毕业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派遣;按协议缴纳学费,但不享有助学金、医疗保险等待遇。


  六、学习年限和学费标准

  学习年限:3年。

  学费标准:

学术型所有专业

8,000元/年

专业

学位

药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

8,000元/年

临床医学

10,000元/年